依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现将2016年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4月18日至4月29日之间的每一个工作日8:30-17:30;
2、现场确认时间: 4月19日5月6日;
3、认定数据处置时间:5月9日6月15日;
4、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7月1日将来。
2、申请人在线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申请对象:一是2016年以前毕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二是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的职员。请符合条件的广大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仔细阅读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申请人进入系统后,请根据需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别表》等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思想品德鉴别,并签订承诺书。网上填报的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网报时选择通城县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申报的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事情: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通城县或者固定、长期工作单位在通城县;
2、申请人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本机构仅受理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办,申请人学历问题详见《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
4、申请人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5、申请人提出申请前,需要获得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中文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婴幼儿园教师类别的,中文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已经完成在线报名的申请人应准时到本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在线报名需要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7、申请人须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医院体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的有关项目,且体检合格。。
4、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湖北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或《湖北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在县医院体检后照片和结论均需盖章;
5、中文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别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府或工作单位盖章
7、非师范专业毕业申请人: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上传照片文件种类需要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可以超越19KB,照片需要是明确、完整的最近免冠照片。网报上传的照片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贴的照片需要同底。
9、下载并提交申请人网报信息,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
以上提交审核的资料需要与申请人网报的信息一致,均由申请人自行以A4纸张正反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其它材料1份,在现场确定时提交通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审核。
原标题:通城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公告
通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8日